2023年上海在职博士生招生简章详情
2023年上海在职博士生招生简章详情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
具有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规定年限内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
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CET-6)者优先。
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能胜任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
符合报考学院及专业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
2023年上海在职博士生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如下:
- 经济学类
(1)金融学
(2)产业经济学
(3)国际贸易学
(4)区域经济学
- 管理学类
(1)企业管理
(2)市场营销
(3)会计学
(4)人力资源管理
- 法学类
(1)民商法学
(2)经济法学
(3)国际法学
- 工学类
(1)机械工程
(2)电子与信息工程
(3)材料科学与工程
(4)控制科学与工程
- 文学类
(1)中国语言文学
(2)外国语言文学
- 理学类
(1)数学
(2)物理学
(3)化学
(4)生物学
- 艺术学类
(1)美术学
(2)设计学
(3)音乐学
- 其他专业
三、招生人数及录取方式
招生人数:根据各学院及专业实际情况确定。
录取方式:
(1)初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专业基础课。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科研潜力。
(2)复试:根据初试成绩,结合考生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审。
(3)录取: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及综合评审结果,择优录取。
四、报名及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
考试时间:
(1)初试:2023年4月15日。
(2)复试:2023年5月20日至5月26日。
五、报名及考试流程
- 报名:
(1)考生登录上海在职博士生招生系统进行报名。
(2)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3)缴费确认。
- 考试:
(1)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黑色签字笔等考试用品。
(3)考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招生系统查询成绩。
六、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按照国家规定收取,具体金额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优秀博士生进行奖励。
(2)学院奖学金:学院设立奖学金,对表现优秀的博士生进行奖励。
(3)助学金: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金,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七、其他事项
招生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各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简章如有变动,以上海在职博士生招生系统公告为准。
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纪行为,将取消录取资格。
本简章的解释权归上海在职博士生招生委员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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