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在职博士生招生简章详情

2023年上海在职博士生招生简章详情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

  4. 具有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规定年限内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

  5. 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CET-6)者优先。

  6. 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能胜任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

  7. 符合报考学院及专业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

2023年上海在职博士生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如下:

  1. 经济学类

(1)金融学

(2)产业经济学

(3)国际贸易学

(4)区域经济学


  1. 管理学类

(1)企业管理

(2)市场营销

(3)会计学

(4)人力资源管理


  1. 法学类

(1)民商法学

(2)经济法学

(3)国际法学


  1. 工学类

(1)机械工程

(2)电子与信息工程

(3)材料科学与工程

(4)控制科学与工程


  1. 文学类

(1)中国语言文学

(2)外国语言文学


  1. 理学类

(1)数学

(2)物理学

(3)化学

(4)生物学


  1. 艺术学类

(1)美术学

(2)设计学

(3)音乐学


  1. 其他专业

三、招生人数及录取方式

  1. 招生人数:根据各学院及专业实际情况确定。

  2. 录取方式:

(1)初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专业基础课。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科研潜力。

(2)复试:根据初试成绩,结合考生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审。

(3)录取: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及综合评审结果,择优录取。

四、报名及考试时间

  1.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

  2. 考试时间:

(1)初试:2023年4月15日。

(2)复试:2023年5月20日至5月26日。

五、报名及考试流程

  1. 报名:

(1)考生登录上海在职博士生招生系统进行报名。

(2)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3)缴费确认。


  1. 考试:

(1)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黑色签字笔等考试用品。

(3)考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招生系统查询成绩。

六、学费及奖助学金

  1. 学费:按照国家规定收取,具体金额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2. 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优秀博士生进行奖励。

(2)学院奖学金:学院设立奖学金,对表现优秀的博士生进行奖励。

(3)助学金: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金,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七、其他事项

  1. 招生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各学院招生办公室。

  2. 招生简章如有变动,以上海在职博士生招生系统公告为准。

  3. 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纪行为,将取消录取资格。

  4. 本简章的解释权归上海在职博士生招生委员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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