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的招生录取后的学位授予有哪些条件?

东南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的招生录取后的学位授予条件

一、招生背景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博士研究生教育在培养高层次人才、推动科技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东南大学作为我国著名的高等学府,一直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博士研究生。为满足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东南大学特制定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为广大在职人员提供深造的机会。

二、招生录取条件

  1.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

  2.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具备一定的学术成果。

  3. 在职人员需获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具备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条件。

  4. 符合东南大学在职博士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的要求。

  5. 通过东南大学在职博士招生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三、学位授予条件

  1. 完成东南大学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2. 撰写并提交博士学位论文,经导师同意后,送交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审。

  3. 通过东南大学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认为论文达到博士学位水平。

  4. 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发表学术论文或参与科研项目。

  5.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东南大学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

  6. 在职期间,工作表现优秀,为单位和社会做出贡献。

四、具体要求

  1. 课程学习:在职博士研究生需按照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学习,课程成绩合格。课程学习期间,需参加东南大学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提高自身学术素养。

  2. 研究工作:在职博士研究生需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1)撰写学术论文:要求在职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至少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

(2)参与科研项目:要求在职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至少参与1项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


  1. 答辩:在职博士研究生需在完成学位论文后,向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答辩申请。答辩委员会由5-7名专家组成,对论文进行评审。答辩通过后,方可获得博士学位。

  2. 学位证书:在职博士研究生在满足上述条件后,由东南大学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五、总结

东南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的招生录取后的学位授予条件旨在选拔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在职人员,培养高素质的博士研究生。在职博士研究生需在完成课程学习、研究工作、论文答辩等环节后,方可获得博士学位。东南大学将继续致力于为我国培养更多优秀的高层次人才,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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