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豆角没收

关于“长豆角没收”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情况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措施

给予警告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拾叁元整(¥:23.00元)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的情况

处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

处罚措施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3.6元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情况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处罚措施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596.124元

罚款人民币30000元

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但违法行为轻微的情况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处罚措施

免予行政处罚

没收非法所得人民币51.74元

其他情况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处罚措施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54元

罚款人民币10000元

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

处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处罚措施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7.7元

罚款人民币10000元

总结:

对于经营长豆角没收的行政处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处罚措施包括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对于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但违法行为轻微的情况,可能会免予行政处罚,但依然需要没收非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