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猪肉什么标准合格
河北省猪肉合格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符合国家标准
猪肉必须符合《鲜(冻)畜、禽产品》(GB2707-2016)国家标准。
兽药残留应按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感官标准
猪肉应具有正常肉本质颜色,无粘液、渗出物、异味、指压反弹迅速。
切面和中心部位无异常斑点、脓性物、渗出液、异味变色。
猪肉外观应呈鲜红色,有光泽,脂肪洁白,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新鲜猪肉的正常气味。
无泥污、血污,肉边整齐,无碎肉、碎骨,按标准部位分割,精肉无多余脂肪。
检疫和检验
所供货必须有检疫票或查验肉体检验检疫章。
猪屠宰检疫合格的标准为入场(厂、点)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符合国家规定;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履行生猪屠宰检疫规程规定的检疫程序,检疫结果符合规定。
品质分级
猪肉品质评定包括肉色、肌肉pH值、系水力、滴水损失和烹煮损失等指标。